事故认定书记载的内容包括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所谓当事人的责任,是指各方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承担的过错大小。事故责任可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以及无责任。具体认定时,有:
(1) 经查为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该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共同导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认定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 如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另,若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事实上,事故责任认定主要在于判断各方的违法违规行为与事故发生所产生的紧密度,紧密度大的,事故责任就应当大;紧密度小的,事故责任就应当小。
温馨提示:在高速道路上,一旦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迅速报警,并采取相应紧急措施,待交管部门的到来处理。
广东国晖交通事故律师团队提醒您:
了解更多交通事故赔偿知识,清楚各个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及索赔技巧(包括更高赔偿标准),律师协助诉讼、刑事辩护、维权,欢迎登陆交通事故赔偿网http://www.peichang.cn/相应版块或致电广东国晖交通律师协助全国咨询热线:400-626-2163。
本文引自:https://m.peichang.cn/show24/22811.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17年坚持为受害人解决赔偿难、赔偿少、不懂如何赔偿等相关法律问题!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服务地区:深圳、广州、佛山、北京、天津、杭州、长沙、上海、江门...可解答全国所有地区法律问题。
微信号:jtsgpc,jtsg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