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的,必然涉及到损害赔偿问题。那么,深圳户口的人在外地出车祸,应如何赔偿呢?
第一,外地发生车祸,赔偿项目不变。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实行“赔偿法定”原则,因此无论受害人在何地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都不会发生改变,影响赔偿项目的因素至始至终只有受害人的伤情。
比如,受害人因车祸造成伤残与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必然不一致,但如果是构成伤残的,无论其是在深圳发生事故,亦或是在上海发生事故,赔偿项目都是一样的,都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第二,赔偿标准有差异,视受诉法院而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可知,受害人车祸受伤的,损失的赔偿标准与受诉法院有着紧密相连的关系。为此,车祸受害人在主张索赔时,应谨慎选择管辖法院,尽可能选择赔偿标准较高的法院进行起诉。
比如,深圳户口受害人在上海发生车祸受伤的,根据实践经验可知,上海的赔偿标准要比深圳的高一些,因此受害人应当选择在上海xx人民法院(即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最大权益。
此外,受害人在选择受诉法院的同时,还需要综合考虑诉讼的成本、便利性等因素,权衡各赔偿标准之间的差异,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事故索赔除涉及到赔偿标准外,还涉及到事故处理的方式、证据收集、赔偿义务人等法律问题,因此死者家属在不知晓法律的情况下,应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以免错失巨额赔偿款。
本文引自:https://m.peichang.cn/show22/28489.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17年坚持为受害人解决赔偿难、赔偿少、不懂如何赔偿等相关法律问题!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服务地区:深圳、广州、佛山、北京、天津、杭州、长沙、上海、江门...可解答全国所有地区法律问题。
微信号:jtsgpc,jtsg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