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常见错误包括:
一、认为事故损害不大,不报警
报警有个好处在于,报警后交管部门或简易程序处理的交警会出具事故认定书,而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事故最为重要的证据。如果事故发生后,没有报警,那么事故责任会很难真正查清,进而之后的赔偿问题会有很大争议,增加事故赔偿处理难度。
二、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尤其是商业险的保险公司是有很多免责条款的,在没有及时通知出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有很多理由拒绝赔偿,尤其是因为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而后期发生的进一步损失。
三、寄希望于私了
私了需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而定,有的受害人寄希望于私了,可以一私了就是几个月,半年,空耗人力、物力和时间,最终还得通过诉讼等途径解决,可谓得不偿失。
四、没有很好的保护现场
发生交通事故后,在有能力的情况下,一定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警和保险公司,在交警和保险公司的指导下进行现场处理。
五、忘了自行收集现场证据
事故处理中证据是很重要的,收集证据不光是交管部门的事情,当事人自身也有义务,尤其是那些当事人更易于收集的证据,如事故现场后第一时间的拍照,车辆的痕迹等,因为这些证据可能因为一些客观原因而消失,如下雨等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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