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如何应对呢?
一、 积极配合交通警察的询问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警察到场处理的必定会向当事人询问事故相关事宜。当事人应当认真对待,因为相关笔录对事故认定是非常重要的依据其中一种,结果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在交通警察询问时,还要注意交通警察的态度,是否存在偏帮的情况。
二、积极配合交通警察对现场进行勘察
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依据交通警察的指示,是否移动车辆、将车辆移动到什么地方。现场勘察时事故认定的重要依据,当事人积极配合对现场进行勘察后,可以要求交通警察将绘制的图片给自己查看,明确是否有不正确的地方需要改正,有的话应当现场直接要求改正。
二、 签收事故认定书并认真审查
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应当签收,因为不管是否对事故损害赔偿都没有影响。受害人签收后,应当对认定书的内容认真审查,如:审查事故事实有无表述错误而,引用的法律条文是否正确等。一旦当事人对事故认定的内容持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向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部门的上一级部门申请复议。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在诉讼程序中要求法院依法进行证据审查,要求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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