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的规定,规定了被扶养人的范围、条件、计算标准等相关内容。下面就用一个简单的图表进行陈述,车祸死亡赔偿案件中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公式:
1. 被扶养人生活费(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被扶养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岁-被扶养人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2. 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下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被扶养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对被扶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20年
3. 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至74周岁的被扶养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对被扶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4. 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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