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属于广东省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地区,适用统一的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在具体计算时,伤者可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主张赔偿;还可就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主张赔偿。
在2017年度,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2016年度相关统计调查数据的通知》可有如下内容:
1. 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 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 残疾赔偿金
佛山市9级伤残--残疾赔偿金标准 (2017--2018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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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标准 受害人 年龄 |
60周岁下 |
60至75周岁间 |
75周岁上 |
城镇户口 |
150737.2元 |
37684.3 ×[20-(死者年龄-60)]×20% | 37684.3元 |
农村户口 |
58048.8元 |
14512.2× [20-(死者年龄-60)]×20% | 14512.2元 |
4. 精神损害抚慰金
1万元~~~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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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一点,事故赔偿除了和事故损害相关联外,事故责任对事故最终赔偿也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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