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市,由《解释》相关规定可知,伤残赔偿项目中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用计算公式可表示为:
1、残疾赔偿金 =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佛山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依据受害人年龄确定的赔偿年限 × 伤残赔偿指数
2、被扶养人生活费 =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佛山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 依据被扶养人年龄确定的赔偿年限 × 伤残赔偿指数 ÷ 法定扶养人数
上述两个项目的计算都涉及伤残赔偿指数问题,该指数具体是多少呢?
1、单等伤残案件中的伤残赔偿指数
此时全国统一为:一级伤残100%、二级伤残90%、三级伤残80%、四级伤残70%、五级伤残60%、六级伤残50%、七级伤残40%、八级伤残30%、九级伤残20%、十级伤残10%。
2、多等级伤残案件中的伤残赔偿指数
此时,佛山市的做法为:在其最高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上适当增加。他处伤残为二至五级,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金5个百分点;他处伤残为六至十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金3个百分点;但增加的赔偿金累计不得超过10个百分点。
伤残案件应当由专业律师协助处理,欢迎致电律师佛山咨询热线:400-626-2163(不收电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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