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就必然会产生事故责任认定的问题。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由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是否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其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后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客观情况认定当事人的过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证据。
对于事故认定书出具的具体时间,可从简易程序以及一般程序进行阐述:
★简易程序
对一些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财产损失的事故,交管部门可以指派1名交通警察以简易程序处理。交通警察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现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一般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以外的交通事故适用一般程序处理,即对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事故以外的交通事故,按一般程序处理。一般程序下事故认定书的制作主要分为3种情况:
1、正常时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需要检验、鉴定的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案件,交管部门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交通肇事逃逸的
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交管部门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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