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宣判后判决尚未生效前,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符合受理条件的,二审法院应当受理并在法定期间内审结。
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二审中,当事人可以增加一审中没有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对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予以变更,或者在二审中提起反诉。
那么,在二审程序启动后,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反诉的,二审法院该如何处理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上述三种情形,法院应当作出如下处理:
在二审中,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法院可以对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根据两审终审制度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在二审中,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法院可以就变更后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对原上诉的诉讼请求即使作出裁判。
在二审中,当事人提起反诉的,法院可以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根据两审终审制度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因此,当事人在进行交通事故案件诉讼中,尽可能的在一审中完整地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以免在二审中承担不予受理的风险,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成立以来坚持为解决当事人索赔难、赔偿少等难点,坚持合法、有效的途径帮助当事人成功索赔。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400-626-2163或点击在线咨询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