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害者既是本机动车乘客又是对方机动车的第三者时,赔偿权利人有权选择侵权之诉或者违约之诉进行维权诉讼。需要注意的是,该处选择是指赔偿权利人只能选择一个诉由进行起诉。
选择侵权之诉起诉,乘客可以主张额外的精神损害赔偿。而在违约之诉当中,客运合同承运方是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的合同约定责任的,乘客自然不能够根据客运合同主张相关的赔偿。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赔偿权利人如何抉择起诉才能使得自己的合法利益最大化呢?下面由国晖律师事务所为大家分析。
1.首先赔偿权利人以交通事故侵权损害案由将所乘坐的本机动车方及对方机动车方作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诉请两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侵权之诉无法足额赔偿损失的部分,赔偿权利人再以客运合同违约案由起诉所乘坐的本机动车方。
2.如果对方机动车没有赔偿能力(即包括没有投保交强险或者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或者是机动车方肇事逃逸下落不明的,赔偿权利人可以提起违约之诉,并直接起诉乘坐的本机动车方。
因此,在侵权之诉不足以维护赔偿权利人自身权利时,赔偿权利人可以通过提起违约之诉来弥补赔偿的不足,以求更好地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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