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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范围和流程 2015-05-27 18:13:00
       ·咨询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
       上周我驾自家小轿车撞了一老人,女,57岁,我全责,轻微骨折,没住院,医院诊疗费1900元,现伤者家属要求除诊疗费外,需要支付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8000元.我只有交强险,请问保险能解决这些费用吗?我需要对方提供什么票据吗?
       ·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您驾驶的是自家小轿车,而对方是一个路人,属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之规定,在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中,如果机动车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的,那么需对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您的车辆有交强险,所以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条款》)和保险合同的规定,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其保险限额内优先赔偿。
       依照《条款》第8条之规定,机动车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的,对于医疗赔偿限额为1万元,包括治疗费、医药费和营养费等。而护理费、误工费等在伤残赔偿限额的11万元内支付。本案中,因事故导致的伤害不大(1900+8000,在1万元左右),所以可以初步判断对方的损失完全可以由您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负责全面赔偿,而您不用花一分钱。也就是说保险可以帮助您解决这所有的费用问题。
       至于票据之类的,您可以联系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看下需要什么样的材料,之后与受害人一起准备向保险公司理赔,一般来说是受害方受损害的材料证据,包括事故认定书、医疗单据、误工单据、营养费单据等。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成立以来坚持为解决当事人索赔难、赔偿少等难点,坚持合法、有效的途径帮助当事人成功索赔。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400-626-2163或点击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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