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之规定,对于交强险的保险理赔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对于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产生的诸多事宜,如果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以保险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事故责任形态 |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 | 备注 |
被保险人:对事故承担责任 |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总赔偿限额122000元) |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死者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亲属处理丧葬事项产生的交通费,法定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包括: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损失赔偿:随身财物毁损、车辆毁坏、现场抢救等。 |
被保险人:对事故没有责任 |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总赔偿限额12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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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机动车具有下列四种情况之一: (一)驾驶员没有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员醉酒驾驶; (三)属被盗机动车交通肇事; (四)交通事故乃被保险人故意。 |
事故造成需要抢救治疗的,保险公司依照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抢救费用清单,并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查明。符合规定抢救费用的,若被保险人有责,保险人在10000元医疗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无责任,保险人在1000元医疗限额内垫付。 |
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有向致害人追偿的权利。 |
保险公司绝对不赔情形,也不进行费用垫付 |
一、交通事故乃受害人故意为之; 二、损失系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或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 三、损失系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或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受害人财产损失等各种间接损失; 四、仲裁或诉讼等处理事故赔偿途径产生的相关费用。 |
对于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产生的诸多事宜,如果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以保险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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