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驾驶的是一辆小型轿车,在某国道上正常行驶,后面同向的一辆大货车满载建筑器材赶上我的车时突然侧翻,我的车辆被压到,副驾驶位置上的一朋友受到伤害, 目前还在医院接受治疗。对方车辆人员也受了伤,经过咨询到现场处理过的交警,基本情况是对方属超载车辆,事故具体原因还需要经过鉴定。
想咨询律师这会不会是对方的全责,我的车坏了,朋友也受伤了,该如何赔?
国晖交通事故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事故责任认定的事情具体需要由交管部门鉴定后方能确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8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而约定检验、
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所以说,一般鉴定不会超过事故发生后的23天。而检验、鉴定出来后,交管部门会在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会记载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交管部门对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并对当事人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过错及责任或是意外原因进行明确。
本案事故发生于机动车之间,依照《交通安全法》第76条之规定,事故损失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先行予以赔偿,保险理赔不足,由各方当事人按照事故责任的过错大小分担。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成立以来坚持为解决当事人索赔难、赔偿少等难点,坚持合法、有效的途径帮助当事人成功索赔。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400-626-2163或点击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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