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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谁来承担? 2016-01-04 10:30:43
     交通事故发生后,各方最直接、最第一反应关心的问题就是谁有责任。因为大家都很清楚,谁有责任,谁就应该对事故负责,对事故处理负责,对事故的赔偿负责。
        
     交通事故责任谁来承担,我们说这个需要由交管部门通过对事故现场勘查、检验后制作事故认定书认定。对于各方当事人来说,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报警,让交管部门介入,从而对事故进行认定。因为如果不报警,各方对事故责任各说一词,则很难解释清楚,从而也对接下来的赔偿负担非常不利(轻微交通事故,各方对事故发生责任没有异议的除外)。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警察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客观、全面、及时、合法地收集证据。在事故发生后,各方(尤是受害人一方)都应积极配合交管部门的调查,以便于事故能够得到真正查清,从而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交管部门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时依法需要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责任认定的标准有两个:
         
     1、各方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所起的作用
         
     2、依照证据得出的各方过错的严重程度
         
      事故责任类型分为:全部责任、无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主要责任,由交警依照以上两个认定标准制作事故认定书确定。简易程序处理的,可以现场制作认定书,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会在10日制作并送达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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