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报警处理的交通事故,交管部门或其办案人员需出具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但是不可否认,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交管部门无法对事故责任进行明确,而事故责任又是处理赔偿的基础,那么此时,赔偿问题该如何解决呢?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重要性在于:
一、是机动车交强险保险公司赔偿的依据
根据我国《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交强险是承担第一赔偿义务的,无论是被保险机动车有责还是无责,交强险都需赔偿。但是交强险的赔偿分为被保险车辆有责赔偿限额和无责赔偿限额,有责赔偿的限额是122000元,无责时则仅为12100元。所以事故责任的是交强险赔偿的依据。
二、影响赔偿责任的分担
《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当交强险出险理赔不足的时候,事故损失余下的部分是需要在各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分担的,但是分担的基础也是各方的事故责任大小。一般来说事故责任大的,要多分担一些;而事故责任小的,则应当少分担一些。
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无法明确的情况下,如果各方没有能够协商一致处理赔偿争端,那么,只能采取诉讼的途径诉诸于法院解决。诉诸法院时,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结合《侵权责任法》等较为合理的明确各方的事故责任大小。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事故责任无法明确,交管部门也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当事人可以以此为相关证据,作为起诉时的诉讼证据使用。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成立以来坚持为解决当事人索赔难、赔偿少等难点,坚持合法、有效的途径帮助当事人成功索赔。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400-626-2163或点击在线咨询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