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等级是交通事故处理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交通事故等级越高,越能引起社会关注,一些事情处理起来更透明。根据人身伤亡的程度和财产损失的数额将交通事故划分为四个等级包括: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轻微事故的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一次造成1—2人轻伤,或者财产损失中机动车损失不超过一千元,非机动车损失不超过两百元的,属于轻微交通事故;
一般事故的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一次造成1—2人重伤,或者造成3人以上轻伤,或者财产损失不超过3万元的,属于一般交通事故。
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一次造成1—2人死亡,或者造成3—10人重伤,或者财产损失在3—6万元的,属于重大交通事故。
特大事故的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造成11人以上重伤,或者同时造成1人死亡和8人以上重伤,或者同时造成2人死亡和5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6万元以上财产损失的,属于特大交通事故。
其中:
“死亡”是以事故发生后7日内死亡为限;
“重伤”按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公安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确定;
“轻伤”按照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公安部发布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确定;
“财产损失”是指,交通事故引起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不包括当场抢救、抢险发生的费用,或者处理人身伤亡的善后费用,也不包括停水、停电等引起的间接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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