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也即对事故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由交管部门(一般程序)或是现场处理的交警(简易程序),根据事故大小当场或是限期内制作事故认定书确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对于无责任,那么我们可以确定,对方一定是全责。如果各方都无责任,那么事故就得按照意外事件处理了。在一方无责,一方全责的情况下,我们下面谈如何进行赔偿责任的分担。
交通安全法76条对赔偿责任划分有规定,依照其规定:
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一方无责,一方全责的,赔偿由全责方的交强险保险公司优先赔偿,如果赔偿不足的,那么不足的部分由全责方全部承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分两种情况:
(1)机动车方全责,那么机动车的交强险保险公司优先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一方全部承担。
(2)机动车方无责,行人、非机动车全责,那么此时机动车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当然这10%依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给以保险理赔,不足的由机动车方承担。
此时,机动车方承担的我们说为无过错责任,即通常所说的:即使你没有过错,也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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