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262163

首页 > 事故认定 > 交通事故认定书 > 内容
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间 2015-09-17 10:20:46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的结果关系到当事人的人身自由、财产利益和其他合法利益,它不仅是交通事故当事人承担何种程度民事责任的证据,还是应承担何种程度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重要证据。正是因为它具有这般的重要性,所以在制定时必须受到必要的监督和约束,甚至要接受司法审查。
 
     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的时间根据案件的复杂情况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公安交管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特殊情况下:对于需要鉴定检验的,应当在鉴定、检验的结果出来之日起5日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抓获车辆驾驶人和交通肇事车辆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尚未侦破的逃逸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申请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交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当事人处于抢救昏迷状态,难以向其取证又无其他证据的,经批准,交通事故认定时限可中止计算,中止不得超过两个月。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应根据交通事故现场的勘验检查情况,结合调查的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等及时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申请复核,不能直接提其行政诉讼。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成立以来坚持为解决当事人索赔难、赔偿少等难点,坚持合法、有效的途径帮助当事人成功索赔。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400-188-9691或点击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相关热词搜索: 认定书 交通事故 时间

上一篇: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的程序
下一篇: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提示

如要把应用程序加至主屏幕,请点击浏览器菜单,如未看到“添加为快捷方式”,请点击设置->高级->添加为书签,然后添加到主屏幕。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