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一般情况下都会选择报警处理。拥有案件管辖权的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在对事故进行必要的勘验与检查后,会依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指交管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对事故发生所起作用的大小情况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事故责任的认定对事故处理具有重要的意义。那么,交警是依据什么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换句话而言,就是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应全面分析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当事人的道路通行权利和义务等因素,权衡当事人的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综合评判。
同时法律另有规定,只要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都应当确定该行为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
一、当事人的行为特征
(1)当事人的驾驶行为侵犯了其他当事人的通行权利;
(2)驾驶人的行为具有突变性;
(3)当事人未履行注意义务,比如倒车不注意查看车后情况;
(4)当事人在危险出现时,未采取适当的避险措施;
(5)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未履行法定义务。
二、车辆具有影响行车安全的隐患
三、道路、环境具有影响安全通行的重大隐患
综上,由此可知,交管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主要依据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进行分析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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