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属违法行为,我国相关规定有很多的处罚措施。《交通安全法》第99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逃逸构成犯罪的,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逃逸后的赔偿问题,可分两个情况来说明:
一、逃逸后归案的(包括自首)
逃逸后归案的,也即明确了肇事者。这时对于赔偿,可以按照一般索赔程序进行,也即可以和解、调解或是诉讼。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这样,事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就应当由对方全部承担。
当事人通过损害赔偿证据并相关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后,即可选择合适的方式向对方索赔。
二、逃逸后尚未归案的
此种情形下的索赔较为麻烦,因为如果对方是驾车逃逸的,很可能找不到赔偿的主体,这样赔偿会相当艰难。具体赔偿可归纳为:
1、逃逸找不到肇事车辆与司机
此时对于一些紧急的费用可以申请由道路救助基金进行垫付。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当出现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情况时,救助基金可以负责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对于为得到及时赔偿的数额,可待肇事者归案后索赔。
2、逃逸但能明确肇事车辆与司机
此时,即使肇事司机逃逸,也可以对其私人享有的财产主张权利。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最终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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