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害人多处伤残,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
1、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被扶养人: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岁-被扶养人年龄)÷被扶养人的人数×多处伤残赔偿指数;
2、60周岁以下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扶养人: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被扶养人的人数×多处伤残赔偿指数;
3、60周岁至74周岁的被扶养人: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岁)÷被扶养人的人数×多出伤残赔偿指数
4、75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被扶养人的人数×多处伤残赔偿指数。
二、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与多处伤残赔偿指数的计算
伤残等级 | 一处伤残赔偿指数 |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
10级 | 10% | 1% |
9级 | 20% | 2% |
8级 | 30% | 3% |
7级 | 40% | 4% |
6级 | 50% | 5% |
5级 | 60% | 6% |
4级 | 70% | 7% |
3级 | 80% | 8% |
2级 | 90% | 9% |
1级 | 100% | 10% |
多数伤残的赔偿指数=最高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如:某人在交通事故中有一个6级伤残,一个7级伤残,两个8级伤残。在这几个伤残中最高处是6级伤残赔偿指数50%,伤残赔偿附加指数=4%+3%+3%。所以,其多处伤残赔偿指数=50%+4%+3%+3%=60%
三、举例说明
2013年7月5日,深圳市户口的张某遭遇交通事故,身体因多处受伤致残:一个4级,两个6级,一个10级。其有一个12岁的未成年儿子,妻子已经死亡。已知深圳市2013年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26727.68元。
那么,张某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为:26727.68×(18-12)×(70%+5%+5%+1%)=129896.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