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又称“鹏城”,地理位置于珠江三角洲东岸,中国国家区域中心城市 ,,中国四大一线城市之一,作为是一个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也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经济特区,,其下辖地区包括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龙华新区、坪山新区、大鹏新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深圳市非属于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一般地区,为此,其适用自身经济统计数据计算含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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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可有如下内容:
★一、一般伤害案件中
♦1、医疗费标准
医疗费:也即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等。
计算标准:为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伤者可提供的医院病历本和诊断证明等相关票据、单据确定。
常见错误:不熟悉住院、出院需要整理和收集的资料,导致后期数额计算大大降低,是医疗费赔偿计算中常见的错误的表现。
♦2、误工费标准
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误工收入确定,也即误工费 = 误工收入 × 误工时间,其中:
(1)误工时间
一般伤害案件的误工时间根据伤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是伤残案件,则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需要构成伤残的鉴定意见书为证明。
(2)误工收入
①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者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②无固定收入的,可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③如是无或的情形,则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④此外,在无上述①②③的情形下,受害人确有劳动能力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2015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
常见错误:超过刘退休年龄但仍有收入的放弃主张误工费、误工时间计算太少、不能提供有效的收入证明、无固定收入进而放弃丢失误工主张是误工费计算大大减少的原因。
♦3、护理费标准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①护理收入参照误工收入的标准计算;如果是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是雇佣护工的情况,则可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收入;
②护理人数的确定可以遵从医疗机构意见或是参照鉴定机构明确意见;
③护理期限原则上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在受害人因事故伤害不能长期护理的时候,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
④定残后护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第2款的规定,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支付。其标准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广东省最新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中深圳市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 30%,计算5年。
常见错误:护理期限是决定护理费数额的最为重要的内容,有的受害人护理期限计算过低,或是没有进行过鉴定,使得护理费数额大大降低。
♦4、营养费标准
营养费为一个酌情认定的项目,为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常见错误:实践中,通常伤残案件才存在营养费的赔偿问题,但如果医疗机构有意见的,法院也会支持营养费主张,为此,受害人切忌忘了营养费的索赔。
♦5、后续治疗费标准
后续治疗费为医疗费的范畴,可参照医疗费的计算标准确定。可在第一次索赔时通过医院出具的后续治疗费用证明确定,一定程度上也可参照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确定。
并如果第一次不能确定具体后续治疗费数额的,伤者也可待实际发生时再行索赔。
常见错误:在伤害严重的案件中,后续治疗费通常是必须的,有的受害人盲目获赔,提前和解或是调解解决争端,忽略了事故伤害带来的严重后遗症状,导致后续费用过多,进而发生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6、交通费标准
交通费以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标准以正式票据为准,且有关凭证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常见错误:没有收集正规的发票导致交通费赔偿减少。
♦7、住宿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粤财行[2016]54号”文规定,住宿费可按照450元/天。
♦9、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粤财行[2014]67号”文规定,标准为100元/天。
★二、伤残案件中(构成残疾)
除可涵盖上述一般伤害案件中的所有项目外,还可包括:
♦1、残疾赔偿金
深圳2016.7--2017.7残疾赔偿金标准 | |||||
伤残等级 |
60周岁下 | 60至75周岁 |
75周岁以上 | ||
城镇标准 | 农村标准 | 城镇标准 | 农村标准 | ||
1级 | 892666元 | 267208元 | 1、城镇标准: 44633.3×[20-(伤者年龄-60)]×伤残赔偿指数
(其中伤残赔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
223166.5元 | 66802元 |
2级 | 892666元 | 240487.2元 | 200849.85元 | 60121.8元 | |
3级 | 714132.8元 | 213766.4元 | 178533.2元 | 53441.6元 | |
4级 | 624866.2元 | 187045.6元 | 156216.55元 | 46761.4元 | |
5级 | 535599.6元 | 160324.8元 | 133899.9元 | 40081.2元 | |
6级 | 446333元 | 133604元 | 111583.25元 | 33401元 | |
7级 | 357066.4元 | 106883.2元 | 89266.6元 | 26720.8元 | |
8级 | 267799.8元 | 80162.4元 | 66949.95元 | 20040.6元 | |
9级 | 178533.2元 | 53441.6元 | 44633.3元 | 13360.4元 | |
10级 | 89266.6元 | 26720.8元 | 22316.65元 | 6680.2元 | |
备 注 | 农村户口受害人符合城镇标准赔偿的,可主张按照城镇标准获得赔偿。 |
错误表现:农村户口的受害人明明符合城镇标准获赔,但是却不予以主张,导致减少了几万、十几万,甚至于几十万的赔偿款。没有把握住最佳鉴定时间,选择鉴定机构也不利,最终导致伤残等级较低,损害赔偿减少。
♦2、残疾辅助器具费---(酌定项目)
依据规定,按照地方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特殊伤情时,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3、伤残鉴定费
根据受害人提供的鉴定票据数额确定,对于没有被法院采纳的鉴定机构鉴定意见,其鉴定费用不予支持。
★三、死亡案件中
除可涵盖上述一般伤害案件中的大多数项目外,还可包括:
♦1、死亡赔偿金
深圳市2016.6--2017.7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 |||
死者户口 死者年龄 |
0<死者年龄<60周岁 |
60≤死者年龄<75周岁 |
死者年龄≥75周岁 |
城镇标准(单位:元) | 892666 | 44633.3×[20-(死者年龄-60)] | 223166.5 |
农村标准(单位:元) | 267208 | 13360.4 × [20-(死者年龄-60)] | 66802 |
常见错误:与残疾赔偿金一样,农村户口的受害人明明符合城镇标准获赔,但是却不予以主张,导致减少了几万、十几万,甚至于几十万的赔偿款。
♦2、丧葬费
深圳市适用广东省一般地区标准,具体为2015年度深圳市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 = 117432÷ 2 = 58716。
♦3、家属的误工损失
与误工费的计算同,但在误工时间的问题上,为从受害人死亡之日计算至丧葬结束之日。
★四、其他人身项目及财产损失
♦1、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通常存在于伤残案件和死亡案件中,在妇女因事故流产或是特殊的一些伤害案件中,伤者也可适时的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与诸多因素有关。在深圳市,通常将其与伤残等级挂钩,实践中认可:
深圳市 ---- 精神损害抚慰金项目标准 | |||||||||
1级伤残 | 2级伤残 | 3级伤残 | 4级伤残 | 5级伤残 | 6级伤残 | 7级伤残 | 8级伤残 | 9级伤残 | 10级伤残 |
100000元 |
90000元 |
800000元 |
70000元 |
60000元 |
50000元 |
40000元 |
30000元 |
20000元 |
10000元 |
备 注 |
死亡案件中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通常与一级伤残同,也即为10万元人民币。 |
错误表现:认为只有死亡案件才会存在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此外,忽略即使没有造成死亡或构成残疾,受害人也可适时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不了解只有通过诉讼途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才会对精神损害抚慰金进行保险理赔。
♦2、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包括需要受害人抚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成年但没有劳动能力和收入的近家属。
深圳市2016.7--2017.7年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 | |||||||||||||
被扶养人年龄(M)(岁) | 0 < M < 18 |
18 ≤ M < 60 |
60 ≤ M < 75 |
M ≥ 75 |
|||||||||
计算公式: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数额(元) |
32359.2/11103.0×(18-M)×赔偿指数÷法定扶养人数 | 32359.2/11103.0 × 20 × 赔偿指数÷法定扶养人数 | 32359.2/11103.0×[20-(M-60)]×赔偿指数÷法定扶养人数 | 32359.2/11103.0 × 5 × 赔偿指数÷法定扶养人数 | |||||||||
备注1: 赔偿指数(用百分比表示) |
1级伤残(或死亡) | 2级伤残 | 3级伤残 | 4级伤残 | 5级伤残 | 6级伤残 | 7级伤残 | 8级伤残 | 9级伤残 | 10级伤残 | |||
100% | 90% | 80% | 70% | 60% | 50% | 40% | 30% | 20% | 10% | ||||
备注2 | 当受害人为城镇户口或符合农转城时,用32359.2代入公式计算;当受害人为农村户口时,用11103.0代入公式计算。 |
错误表现:事实上,很多当事人并不知道存在有该项目赔偿,更不知道如何具体的计算。
♦3、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涵盖有维修费、车载货物损失、停运损失、个人财物损失、车辆代步费、车辆重置费、车辆贬损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等。各个项目的大小依据受害人所能提供的各种单据、票据以及鉴定机构的额鉴定意见等综合认定。
§附加知识:
深圳市农转城条件:含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具体为:
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且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镇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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