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而且情况可以很多。但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认定为工伤,有的交通也就仅仅是交通事故,无法跟工伤联系在一起。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了工伤的多种情形,指出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结合交通事故):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交通)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些交通事故之所以被认定为工伤,是因为交通事故多多少少和职工的工作有关,如其事故是发生在上下班期间,并且职工并非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而没有被认定为工伤,主要有两种情况:
1.前提不具备
工伤的前提是职工和单位存在有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劳动关系,如仅仅临时的雇佣工,那么即使是上班过程职工发生的交通事故伤害,也无法被认定为工伤,因为前提都没有具备。
2.与工作根本没有任何关联
如职工假期外出旅游发生的交通事故,这个时候跟工伤可以说半点关系都没有,只能走人身侵权的损害赔偿,依照《民法典》侵权责任篇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处理。
◆ 国晖交通事故律师团队提醒您:
更多车祸赔偿计算内容,完整赔偿、伤残鉴定技巧、工伤双重赔偿、财产保全、索赔技巧把握等诸多技巧性问题,欢迎致电国晖交通团队全国委托及咨询热线:400-626-2163.
本文引自:https://m.peichang.cn/show98/31709.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17年坚持为受害人解决赔偿难、赔偿少、不懂如何赔偿等相关法律问题!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服务地区:深圳、广州、佛山、北京、天津、杭州、长沙、上海、江门...可解答全国所有地区法律问题。
微信号:jtsgpc,jtsg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