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农村户籍幼童发生伤残伤害的,没有收入证明,如何才能实现“农转城”,这是个较为复杂的问题,离不开专业律师的协助。
【案件简介】
原告(受害人):李某某,男,2015年2月18日生,农村户口。
法定代理人:李某,系受害人父亲。
法定代理人:姜某,系受害人母亲。
被告一:曾某,粤Bxxxxx号车辆驾驶人。
被告二:石某某,粤Bxxxxx号车辆所有人。
被告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015年8月26日18时50分许,被告一驾驶粤Bxxxxx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在民治街道民兴工业园由西往东倒车时,车尾与原告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福田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一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原告即被送往深圳市平乐骨伤科医院住院治疗,住院26天,医生建议:1.出院后1月暂需陪护2人,加强营养;2.住院期间陪护2人。
2015年12月2日,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对原告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并出具了鉴定意见,鉴定原告的伤残等级为十级伤残;原告为此支付鉴定费1800元。
在国晖律师的协助下,原告李某某把驾驶人曾某以及保险公司一起诉至法院,要求上述2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包含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共计116474.53元。
【案件结果】
2016年8月9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以下一审判决: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107626.5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国晖点评】
农村户口的受害人实现“农转城”的目的在于可以像城镇户口的受害人一样,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进而获得更多赔偿款。 “农转城”的赔偿条件为:
1、事故发生时已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
2、事故发生前1年在城镇有稳定的收入。
那么,对于本案没有收入证明的幼童如何实现“农转城”呢?受害人法定代理人在国晖律师协助下,提交了夫妻二人的居住证明、劳动合同等证据证明其已经在深圳工作、生活满1年并有固定收入,受害人仅为2岁幼童,其主要收入来源于其父母在城镇打工的收入,间接来源城镇,故受害人李某某理应按照深圳城镇居民标准进行计算赔偿项目。最终获赔107626.5元,由此来看,受害人李某某的索赔是非常成功的。
(本案来源于国晖律师事务所(2015)粤晖民交字第0713号。)
本文引自:https://m.peichang.cn/show8/26777.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17年坚持为受害人解决赔偿难、赔偿少、不懂如何赔偿等相关法律问题!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服务地区:深圳、广州、佛山、北京、天津、杭州、长沙、上海、江门...可解答全国所有地区法律问题。
微信号:jtsgpc,jtsg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