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各方签字生效了的赔偿协议,具备合同的性质,具有合同上的法律约束力。当一方不予履行的,另一方依法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故,当车祸死亡案件中,各方对赔偿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并通过协议予以规定,协议一经生效,各方应当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交通事故案件中,各方达成协议后,对方不予承担赔偿的,解决途径有二:
一、依据《合同法》处理
所谓的违约责任是指可以要求支付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等。当对方不支付相应的赔偿款时,对于受害人一方就可以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
二、依据《侵权责任法》处理
除要求追究对方的合同责任外,如果受害人不想继续通过合同法律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的,也可另行通过侵权法律关系,向对方主张侵权责任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索赔。
所谓侵权责任,也即由《侵权责任法》确定的侵权权利,包括侵权赔偿、要求赔礼道歉、停止侵害等。如《侵权责任法》第16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事实上,从实践中来看,主张侵权责任更能保护受害人一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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