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是我国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法定赔偿项目,作为最为重要的死亡赔偿项目,死亡赔偿金在于其赔偿的多少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9条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是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死亡受害人的年龄有关。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可用公式表示为:
死亡受害人的死亡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法定赔偿年限
公式中,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
法定赔偿年限是指以下3种情况:
1.死亡受害人在60周岁下的,统一按照20年;
2.死亡受害人是为60至75周岁之间的:20-(死者年龄-60)年;
3.死亡受害人是在75周岁以上的,统一按照5年。
也就是说,交通事故受害人在事故中死亡的,其近亲属获得死亡赔偿金是与死亡受害人生前的工资没有关系的。
备注:
死亡案件中与工资具有关联性的赔偿项目是家属的误工损失问题,根据规定,误工费 = 误工收入 × 误工时间,误工收入的计算就会涉及家属工资收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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