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车祸普通伤害不同,车祸伤残是指受害人的伤害符合残疾的标准,一旦达到这个标准,受害人即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定残后的护理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鉴定费等特殊项目。
那么,交通事故八级伤残有哪些鉴定标准呢?
我国统一的伤残鉴定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对于八级伤残,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头面部损伤、颈部及胸部损伤、腹部损伤、盆部及会阴部损伤、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体表及其他损伤等都有可能构成八级伤残。诸如:
常见八级伤残标准 | |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 1)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重度受限; 2) 不完全运动性失语;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或者失认; 3) 尿崩症(中度); 4) 一侧大部分面瘫,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5) 单肢瘫(肌力4级以下); |
头面部损伤 | 1) 容貌毁损(中度); 2) 符合容貌毁损(重度)标准之一项者; 3) 头皮完全缺损,难以修复; |
颈部及胸部损伤 | 1) 女性双侧乳头完全缺失; 2) 肋骨骨折12根以上并后遗6处畸形愈合; 3) 心脏或者大血管修补术后; 4) 一肺叶切除术后; |
腹部损伤 | 1) 成年人脾切除术后; 2) 胰腺部分切除术后; 3) 胃大部分切除术后; 4) 肠部分切除术后,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 1) 二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均达1/3); 2) 三个以上椎体骨折,经手术治疗后; 3) 女性骨盆骨折致骨产道变形,不能自然分娩; |
有构成伤残可能的,受害人应当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此时需要注意,不同的鉴定时间、不同的鉴定机构针对同种伤害的鉴定结果是可能不同的,虽然鉴定标准统一,但在一些“可上可下,可有可无”的问题上,鉴定的角度不同,知识水平不同,可能会影响鉴定的结果,而一个级别就可能是几万、十几万的差距,故伤残鉴定一定要在专业交通律师的介入下具体展开,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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