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详情 】
您好,我是16年10月发生的交通事故,右股骨骨折,当时伤残鉴定10级,2017年4月中法院判决对方赔偿13余万。现在我右股骨还在痛,感觉伤情好像有恶化的现象,请问一下我伤情要是恶化了,我还能向肇事方索赔吗?
【 法律解读 】
从您自述的情况来看,伤情是否有复发、恶化现象,还需要经过医院检查或者专业鉴定机构鉴定,主要是为了确定该伤情复发、恶化是否因先前的交通事故受伤引起的或者伤情恶化是否存在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年龄、自身身体状况因素等。
如果经检查或者鉴定您伤情的恶化确因先前交通事故受伤引发的或者无其他因素影响的,此种情况下,您的伤情仍属于交通事故后续治疗的范畴内。而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有关规定,此时您是有权向肇事方主张后续治疗费的。
但是,值得一提的是,伤情恶化必然会导致与之前鉴定伤残等级不一致,此种情况下要注意重新委托机构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以便于自身能主张更高的赔偿款。必要时,如受害人不知道如何主张后续索赔的,可以委托专业人士代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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