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起诉无非是要获得法定的赔偿,作为被告,此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当从如下方面进行考虑:
1、保险公司先行赔偿
如果是机动车致害,根据《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赔偿顺序应当是:先行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保险有责或无责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理赔不足的,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如果保险合同都不足,由各方依据事故责任的比例分担。
对涉事致害司机或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而言,只应当在保险理赔不足后承担赔偿责任。故,赔偿时,应当把赔偿义务尽可能的往保险公司一方倾斜。
2、受害人主张的赔偿应当合理
作为被告一方,原告主张的赔偿应当在法定的权利范围内,如果超过法定权利的,应当予以辩驳。缩小原告的赔偿利益,有利于让保险公司承担全部的赔偿义务。
3、也可委托律师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过大,机动车没有保险或保险限额过少,那么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尽可能的维护自身权益就显得非常有必要了。
更多交通事故赔偿内容,欢迎登陆中国交通事故赔偿网http://m.peichang.cn/或致电律师咨询热线:400-626-2163(不收电话费)。
本文引自:http://m.peichang.cn/show41/22049.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17年坚持为受害人解决赔偿难、赔偿少、不懂如何赔偿等相关法律问题!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服务地区:深圳、广州、佛山、北京、天津、杭州、长沙、上海、江门...可解答全国所有地区法律问题。
微信号:jtsgpc,jtsg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