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262163

首页 > 保险理赔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 内容
交通事故我替对方垫付医药费保险能报么? 2019-09-06 09:22:10

交通事故伤害属于侵权伤害,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作为最为基本的车祸事故赔偿项目,医疗费理应由法定的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法定的赔偿义务人除了肇事司机外,最为重要的当属保险公司了。机动车依法必须投保交强险,此外还可自行决定投保商业三责险。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是交通事故致害案件中承担第一、第二顺位理赔的法定赔偿义务人。
 
根据《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的规定,在致害机动车同时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的时候,赔偿为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先予承担,交强险理赔不足的,再由商业三责险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都理赔不足后,还有不足的,才由各方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分担。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医疗费的垫付问题,而且是肇事司机第一时间垫付的医疗费。那么,对于这些理应由保险公司先予承担保险理赔的医疗费,肇事司机承担垫付后,是否可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呢?答案是肯定的!
 
肇事司机垫付的医疗费,保险公司有着法定的赔偿义务。肇事司机垫付后,可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向保险公司要求保险理赔,因为最终这些费用都应是由保险公司垫付的。而且有时候保险公司也是负有法定的赔偿义务的,只是由肇事司机先行垫付罢了。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9条就明确,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人醉酒驾驶、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负有垫付保险责任限额内医疗费的义务。
 
本文引自:https://m.peichang.cn/show38/27830.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17年坚持为受害人解决赔偿难、赔偿少、不懂如何赔偿等相关法律问题!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服务地区:深圳、广州、佛山、北京、天津、杭州、长沙、上海、江门...可解答全国所有地区法律问题。
微信号:jtsgpc,jtsggh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相关热词搜索: 交通事故 垫付 医药费 保险

上一篇:对方全责且投保的全险,受害人该如何索赔?
下一篇:受害人自行伤残鉴定,保险公司不认怎么办?



提示

如要把应用程序加至主屏幕,请点击浏览器菜单,如未看到“添加为快捷方式”,请点击设置->高级->添加为书签,然后添加到主屏幕。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