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工事开公司老板的车出去办事,在回程中发生一起追尾交通事故,我方负主要责任;后来报警处理;我方车辆因损失较小(就车正前方保险杠上有一点点掉漆我方是三菱帕杰罗;对方是三箱雪佛兰塞欧,尾门有凹陷,保险杠有些受损,维修大约三千左右,更换五千左右);现在对方要求更换,但是保险公司只会维修;这种情况如果对方执意更换,保险公司又只报维修;中间差价对方要我承担我方是否能拒绝,而且保险公司要求我先行垫付,怎么才能避免保险公司少报,也就是中间差价我要如何避免;另一个是怎么向公司老板道歉更加显得真诚一些。
对方是一辆10年的车,要求赔付误工费,维修期间交通费,车辆折旧费,这个能拒绝吗?
▲律师答疑:
在车辆致害案件中,误工费、维修费等都是最为常见的项目,而且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当涉及保险公司的赔偿与受害人一方的要求不一致时,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受害一方起诉,一旦起诉,保险公司就可以作为法定的被告。如果保险充足,赔偿将直接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被保险车辆一方诉讼中也就走个形式而已。即使是诉前和解的,在法院的介入下,保险公司想逃避应由的赔偿很难。
本案如果有商业三者险的,加上交强险,保险理赔完全可以承担全部损失(因为交强险对维修费等财损最大理赔限额只有2000元)。误工费、交通费、维修费等可以支持,但需有相应的证明。但对折旧费可以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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