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伤,指的是与劳动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交通事故损害。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在哪些情形下应当认定为工伤呢?
一、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劳动者在上班或者下班途中,发生非其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是城市的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损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在上班或者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伤,如果劳动者负事故的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的,劳动者所遭受的损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因劳动者本人的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发生交通事故的,就不属于工伤。
二、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或者是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的缘故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伤害的,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受到伤害,也包括作为非驾驶人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这种情况一般是受到单位指派外出办事,在途中遇到交通事故遭受伤害。这种情况下,不管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承担何种责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劳动者遭受伤害的均可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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