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以及无责任,非本人主要责任即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情况,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则不属于工伤。
其中,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劳动者,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那么,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进行工伤认定呢?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应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在工作中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若是存在以下3种情况之一的,则不得认定为工伤:
1. 故意犯罪;
2. 醉酒或者吸毒的;
3. 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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