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来说,记载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事故责任,是各方当事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承担过错的大小承担,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以及无责任。
事故责任存在无法认定的情况,也即由于客观原因和现有的技术水平无法认定各方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是多少。但事故责任又对事故处理至关重要,如:
1. 对刑事犯罪的认定
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或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方可构成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第2条可见,事故责任对是否构成犯罪有重大影响。
2. 对赔偿的影响
由《交通安全法》76条可知,机动车致害的赔偿,应由交强险先行在保险有责或是无责的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保险理赔不足的部分,再由各方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适当分担,故,赔偿的大小及比例由事故责任确定。
既然事故责任如此重要,那么,当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时候,该如何解决呢?
事实上,如果事故责任无法明确的,可在法庭上由法官酌定认定。根据规定,即使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交通管理部门也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事故证明将会成为法院酌情认定各方责任的依据。
想了解更通事故赔偿知识吗,想清楚各个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及索赔技巧,欢迎登陆交通事故赔偿网 https://m.peichang.cn/ 了解或致电交通赔偿案件代理与咨询热线:400-188-9691。
本文引自:https://m.peichang.cn/show25/27837.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17年坚持为受害人解决赔偿难、赔偿少、不懂如何赔偿等相关法律问题!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服务地区:深圳、广州、佛山、北京、天津、杭州、长沙、上海、江门...可解答全国所有地区法律问题。
微信号:jtsgpc,jtsg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