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各方当事人可以采取和解、调解的途径解决赔偿事宜。和解和调解时,应当签订赔偿书,对各方的权利、义务予以明确,那么,赔偿书该如何制作呢?
事实上,作为各方处理赔偿争端的书面证据,赔偿书具有合同书的地位,签字生效后的赔偿书也具有合同的性质,适用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各方就赔偿书发生争议的,还可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赔偿书的签订问题,应当遵从《合同法》各方签订合同的规定,具体到交通事故案件,赔偿书的制作应当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1、赔偿数额的大小
各方可以依法确定各个赔偿项目及其数额,也可以采取意定的方式大概、大约确定事故损害的数额。鉴于自由协商的高度自由性,可不受限制。
2、各方对损害的负担
这里要让各方考虑事故的责任大小,如果受害人无责的,自然无需对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分担,应由对方全部负担。如果受害人也承担一定责任的,应当对造成的损害负担一定的比例。
3、赔偿的支付方式
各方可约定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是现金支付,还是银行卡转账。针对该问题,各方可自行协商。
4、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各方可以在协议中明确如果一方不履行约定产生的法律后果,届时,该如何处理因违约带来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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