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当事人咨询
前天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我的小汽车和一辆摩托车撞在了一起,摩托车上有2个人,都受了伤,现在还在医院接受治疗(但伤害貌似不大)。当时是报了警的,交管部门派了警员过来,调查和收集相应证据后,车也被扣了,让我们回来等事故认定书。我想知道鉴于对方伤势不大,能否直接跟对方和解,我方可以全赔,还需要等事故认定么。
♦♦国晖交通事故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什么?根据《交通安全法》第73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案件处理后,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的情况和事故后对有关物品、痕迹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事实上,事故认定书只具有作为交通事故处理证据的地位。
在民事赔偿上,事故认定书是确认各方赔偿内容的很好依据。通常来说,如果车辆有保险的,保险公司的理赔也需要事故认定书为依据。您在本案中想直接和对方和解,这是可以的,因为法律并没有禁止。事故认定书只是您和对方和解的证据之一,您们可以不经过事故认定书和对方和解。
但从另外一方面来说,和解是需要双方自愿的,如果对方不同意和解,也有可能。因为现在对方还在接受治疗,具体损害还不能完全确定,不一定接受您的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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