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大车属于机动车,当电动车与大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按照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处理。其中,可能涉及保险理赔问题、涉及各方的赔偿比例分担问题、涉及机动车方的无过错赔偿等问题。
在深圳市发生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案件,可有如下处理步骤:
1、由深圳市接案的交管部门制作事故认定书
事故认定书记载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根据《交通安全法》,事故认定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
在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时间上,有:
一般案件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受害人确定赔偿项目数额
事故认定书制作完毕后,当事人就可以凭着各方的事故责任大致判断赔偿情况。受害人一方可根据《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计算各个损害项目数额。
3、各方协商或是诉讼索赔
在诉讼索赔的途径上,各方可以是和解、调解抑或诉讼,其中,一般伤害案件适宜和解,重伤或是死亡案件,适宜诉讼解决或在专业律师介入下调解。
本文引自:https://m.peichang.cn/show19/28605.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17年坚持为受害人解决赔偿难、赔偿少、不懂如何赔偿等相关法律问题!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服务地区:深圳、广州、佛山、北京、天津、杭州、长沙、上海、江门...可解答全国所有地区法律问题。
微信号:jtsgpc,jtsg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