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费是对精神痛苦的赔偿,并非物质损失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篇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规定为:
①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②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车祸事故,如果造成重大的伤害,如死亡、残疾的,受害人或其家属遭到了精神的痛苦,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目前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其规定,人身损害案件,导致残疾或死亡的时候,受害人一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其标准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例如车祸事故中,各方都承担有事故责任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就可以相应减少。
举个例子,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指导意见》中,其规定赔偿权利人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受害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不予支持;
(2)受害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不予支持;
(3)受害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的,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处理。同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最高一般不超过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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