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交通事故中骨折的伤者都会问同一个问题,那就是骨折可以获得多少数额的赔偿。事实上,骨折伤害导致的赔偿问题应当由骨折伤害的严重程度,以及受害人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
骨折伤害有很多种,如肋骨骨折、腰椎骨骨折、胫骨骨折等,从伤害程度上分,可为一般性的伤害,也可为伤残伤害。一般性伤害和伤残伤害的区别在于可获赔偿项目以及赔偿数额的不同。
赔偿问题的处理应当为:
一、一般伤害
一般伤害案件中,受害人可主张的赔偿为常见的人身伤害项目内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二、伤残伤害
当骨折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中伤残级别的要求时,受害人的伤害即可视为伤残。此时,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受害人除可主张上述一般伤害情况下的赔偿项目外,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定残后的护理费等与伤残直接或间接相关的费用。
骨折伤害构成伤残常见的如:
1、十级伤残标准: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4根肋骨以上骨折。
2、九级伤残标准: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8根肋骨以上骨折;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
3、八级伤残标准: 12根肋骨以上骨折;胸椎或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
......
以上各个项目内容的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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