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也即伤者的伤害在医疗终结后,经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中伤残级别的要求,并由鉴定机构出具构成伤残的鉴定意见报告。
构成伤残的意义在于受害人可以此为据主张与伤残相关的项目内容,包括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等。孩子作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构成残疾的,赔偿特点有两个:
1、残疾赔偿金的计算适用20年的赔偿年限
残疾赔偿金是伤残案件最为重要的赔偿项目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
残疾赔偿金=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受害人年龄确定的赔偿年限×伤残赔偿指数
其中,孩子残疾的案件,赔偿年限因为60周岁下,统一为20年;伤残赔偿指数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2、不会发生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问题。
孩子构成残疾的案件中,不会出现受孩子抚养的人的问题,也就不会出现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问题。
此外,还需要注意赔偿数额分担内容。
如果孩子对交通事故承担有事故责任的,那么根据规定,在致害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保险有责或是无责的责任范围内承担保险理赔后,事故造成的损害由各方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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