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上,脑出血有外伤性和非外伤性两种。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因脑部受到撞击的,就有可能发生外伤性的脑出血情况。实践中,严重的脑出血有导致和受害人死亡的可能。
对于脑出血引发的赔偿问题,应当区分构成伤残与不构成伤残的情况。如果是轻微性脑出血,没有发生后遗症,经治疗可以痊愈的,为一般性的伤害;如果因脑出血引发导致身体残疾的,则应当按照伤残案件进行处理。
1、一般性伤害
一般性伤害也即没有构成残疾的伤害,此时受害人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住宿费等。
2、伤残伤害
所谓伤残也即受害人身体的残废程度,我国车祸伤残鉴定的标准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其中规定了诸多因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构成伤残的情况,如:
(1)一级伤残标准:植物状态;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
(2)二级伤残标准: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
(3)三级伤残标准: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
......
伤残需要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得出,鉴定的内容为受害人精神上、生理功能上和解剖结构上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丧失程度,具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为具有临床医学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
一旦构成伤残,受害人可主张的赔偿项目除了一般性伤害案件中的项目外,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内容。
上述各个项目的赔偿计算标准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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