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在伤残(包括十级)案件中,保险公司是如何承担保险理赔责任的呢?
车祸致害案件中,保险公司对车祸案件的理赔通常是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理赔。其中:
1. 交强险
作为国家强制险的交强险理赔分为两种责任限额和三类赔偿,具体有:
(1)被保险车辆承担事故责任时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最大理赔总数额122000元。
(2)被保险机动车不承担事故责任时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最大理赔限额12100元。
上述死亡伤残限额将承担十级伤残案件中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及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与伤残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的项目。
2. 商业三者险
商业三者险为投保人自愿投保的险种,故,在保险理赔条件和方式上具体可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对伤残案件来说,《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的法定项目保险公司都会给以保险责任限额内的赔偿,但通常不予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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