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骨折的类型很多,人体206块骨头,都有发生骨折的可能,但骨折不一定意味着伤残。我国统一的车祸伤残鉴定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分级中规定了多种骨折构成伤残的情形。
骨折与伤残级别的对应关系,诸如:
1. 六级伤残标准:脊柱骨折后遗留30°以上侧弯或者后凸畸形;
2. 八级伤残标准:肋骨骨折12根以上并后遗6处畸形愈合;二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均达1/3); 三个以上椎体骨折,经手术治疗后; 女性骨盆骨折致骨产道变形,不能自然分娩;
3. 九级伤残标准:一眼眶骨折后遗眼球内陷5毫米以上;颌骨骨折,经牵引或者固定治疗后遗留功能障碍;上颌骨或者下颌骨部分缺损伴牙齿缺失或者折断7枚以上;一椎体粉碎性骨折,椎管内骨性占位;一椎体并相应附件骨折,经手术治疗后;二椎体压缩性骨折;
4. 十级伤残标准:肋骨骨折6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2根以上;肋骨骨折4根以上并后遗2处畸形愈合; 青少年四肢长骨骨折累及骨骺。
受害人骨折是否构成伤残需经过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 各地在鉴定的标准认识上存在差异,即使同一地区的不同鉴定机构,也会存在不同。故对伤残鉴定,适宜由交通律师介入协助,帮助受害人选择有利于获得伤残级别或提高伤残级别的鉴定机构。
一旦构成伤残,受害人除了主张常见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等外,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鉴定费等特殊项目,获得更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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