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262163

首页 > 常见问题 > 内容
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时,应如何处理呢? 2017-03-02 11:17:41
       车祸事故发生后,具有管辖权的公安交管部门到达现场后,会根据现场勘验、检查以及调查的情况,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各方当事人的责任,作为交通事故处理的依据。那么,在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否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法律上只是一份证据,其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当事人依法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那么,在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但是,在实践操作中,当事人自行申请复核,改变事故认定责任的几率几乎为0!这是不是意味着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无法推翻?其实不然。

       除了上述的书面申请复核外,当事人还可以在民事诉讼中提出异议。也即,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时,可以通过委托专业律师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及质证后,法院认为事故认定书确有错误的,其可根据查明的事实重新判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并据此作出相应的民事判决。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成立以来坚持为解决当事人索赔难、赔偿少等难点,坚持合法、有效的途径帮助当事人成功索赔。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400-188-9691或点击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相关热词搜索: 异议 当事人 事故

上一篇: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怎么办
下一篇:发生车祸后受害人要主张误工费,需要如何证明?



提示

如要把应用程序加至主屏幕,请点击浏览器菜单,如未看到“添加为快捷方式”,请点击设置->高级->添加为书签,然后添加到主屏幕。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