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死亡赔偿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其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费的计算将与年龄有关。
结合《解释》的规定,可以有如下内容:
一、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 =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法定赔偿年限,其中法定赔偿年限与死者的年龄紧密相关:
1、死者为60周岁以下时,计算20年;
2、死者为60至75周岁之间时,计算20 -(死者年龄-60)年;
3、死者为75周岁以上时,计算5年。
由此可知,在死者年龄越大时,尤其是60周岁后,年龄越长,法定赔偿年限就会越低,这样,死者家属拿到的死亡赔偿金也就越低。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 =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 法定赔偿年限 ÷ 法定扶养人数,其中法定赔偿年限与被扶养人的年龄紧密相关:
1、当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时,计算18-被扶养人年龄年;
2、当被扶养人为60周岁下的成年人时,统一计算20年;
3、当被扶养人的年龄在60至75周岁间时,计算20 -(被扶养人年龄-60)年;
4、当被扶养人的年龄在75周岁以上时,统一计算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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