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咨询内容
在不久前的道路交通事故中,父亲因事故导致脾破裂,并做了修补术,经了解该伤害可以构成伤残,我们现在治疗准备出院了,想知道关于伤残鉴定的一些具体事宜?
♦♦ 国晖交通事故律师解答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伤残鉴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当事人自行到鉴定机构申请,一种是诉讼后申请法院指定鉴定机构鉴定。伤残鉴定由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进行,通过法定的鉴定流程,由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得出的综合性判断,并记载于鉴定意见中。
对于伤残鉴定的时间,法定为医疗终结后,所谓医疗终结,指事故伤害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一般在医疗机构治疗出院后,不需要继续治疗即可视为终结。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因事故伤害导致脾破裂修补的,可构成十级伤残。对于该类伤情,修补术结束后经过一定时间的休养也就可进行鉴定 了。对于伤残鉴定,此外需要注意一下鉴定的内容问题,这关系到后续赔偿的具体事宜。伤残鉴定的内容可包括如下内容:
一、伤残级别
伤残级别一共10级,鉴定时可综合身体的各处伤害综合确定。本案如果伤者还存在其他损伤,可进一步提供伤残级别。
二、后续治疗费
经过初步治疗后,即便出院,如伤者需要后续治疗或康复的,对将来的后续治疗费用可先行鉴定。
三、护理级别
对于需要护理的伤者,伤残级别影响护理费的数额,为此,伤残鉴定时可连护理级别一同鉴定。
四、误工损失日的问题
误工损失日一定程度上影响误工费的计算,可同时作为鉴定的内容之一。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成立以来坚持为解决当事人索赔难、赔偿少等难点,坚持合法、有效的途径帮助当事人成功索赔。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400-626-2163或点击在线咨询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