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与伤情鉴定的相同之处:
1、伤残鉴定与伤情鉴定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来进行的;
2、伤残鉴定与伤情鉴定的进行必须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
3、伤残鉴定与伤情鉴定的结论都是诉讼活动中证据的一种,二者具有相等的法律地位。
伤残鉴定与伤情鉴定的区别
1、二者开始进行的时间不同:
伤情鉴定从伤情开始时即可进行,而伤残鉴定必须从治疗结束之后才能进行;
2、伤残鉴定与伤情鉴定的目的不同。
伤情鉴定是评价伤者伤势的轻重,伤残鉴定是评价伤者伤势对其生活、工作、社交等行为的影响;伤残鉴定主要用于确定民事赔偿责任,伤情鉴定主要用于确定肇事方的刑事和行政责任;
3、伤残鉴定与伤情鉴定的依据不同。
伤残鉴定的依据是强制性依据,依据的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伤情评定主要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同时二者依据的医学标准也不同;
4、伤情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划分标准不同。
伤情鉴定划分为3个等级: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伤残鉴定由重到轻划分为:1到10级十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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