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的准备工作大致可以分为两块:第一,交通事故起诉的条件;第二,交通事故诉讼应该提供的证据。
首先,提起交通事故诉讼应该具备的条件:
1、原告的合法权益必须是因交通事故遭受损害;
2、有明确的被告,即被告的姓名、名称等信息时确定的;
3、具体的诉讼请求,即原告请求被告承担赔偿的数额和方式是确定的;
4、具体的事实和理由。
其次,提起交通事故诉讼需提供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身份及亲属关系的证据。例如原被告身份证、工商等级资料、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书(加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章)等;
2、交通事故认定书;
3、保险单(证);
4、原告伤情证据,例如在医院治疗期间医院出具的各类材料证据(入院证明、出院证明、病历本、医药费发票等等)、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鉴定费用发票等;
5、误工费和误工损失证据,例如单位出具的扣发工资证明;
6、农村户口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的证据。包括由派出所出具的在交通事故发生前已在城镇居民一年以上的居住证、劳动合同及工资表等;
7、被扶养人生活费证据。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小孩出生证明、被扶养人无生活来源证明等;
8、受害人死亡证、火化证;
9、与交通事故相关的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等。
最后,起诉对于当事人来说是相当陌生的事情,此时,有必要在律师的具体指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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