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投保相应保险险种的目的就是为了预防未来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肇事机动车而言,如若机动车投保了相应的险种,那么,因该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产生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将会承担保险理赔义务。
道路交通事故中可对肇事机动车以外的第三受损方承担理赔义务的险种主要为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投保的险种,商业三者险则为自愿购买的险种。无论是交强险和三者险,保险理赔的对象都为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这里的人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对于保险公司的保险理赔,需要注意以下内容:
一、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并保险合同为理赔依据
以交强险为例,对交强险的相关规定可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同时也需要遵行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同时,保险合同也是保险理赔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保险都有限额险种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最高可为122000元,同时其还可分为被保险机动车有责或是无责下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限额比较大,十几万、几十万到数百万不等,但是保险限额越高,保险费也就越高。
三、可协商理赔,也可诉讼索赔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介入处理赔偿相关事宜,如果符合保险理赔的条件,那么可以经过协商处理理赔事宜。有时候,当事人会和保险公司就理赔产生争议,此时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解决赔偿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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