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市区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事故一方的车辆持有的是外省市保险公司所签发的保险单,该如何处理呢?
机动车假如只是发生物损的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互相查验证件之后,事故一方的车辆如果持有的是外省市保险公司所签发的保险单,并对交通事故事实及过错责任不存在争议的。此种情况下也应当在拍照留存现场证据后,将事故车辆移动至不会影响交通通行及导致交通堵塞的地方,然后立刻进行报警处理。公安交管部门会派出执勤民警到达交通事故现场,并根据交通事故现场调查及结合道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当场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并现场制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在这样的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财产损失如果都在500元以内的,并且事故双方当事人都请求调解的,执勤民警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当场进行调解,并会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记录下调解结果,并由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进行签名确认,最后将记录有调解结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交付给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但是,假如当事人的财产损失超过500元的,执勤民警将不在现场做出调解,而是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管部门来对这类交通事故进行调解处理。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正规的老牌律师事务所,现已在全国各地19座城市成立分所,已帮助3万多位遇到交通事故赔偿难题的伤者成功索赔,咨询热线:400-626-2163为你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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